重庆道路指示牌厂家

新闻分类

联系我们

手机:18883918008(梁经理)

        18883918009(何经理)

        18996359466

电话  4001 890 600  

邮箱:854182699@qq.com

网址:www.cnmyjt.com

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大石油路160号万科锦程4栋25-16,25-17

对于有特殊要求的,一般选择悬臂式交通标志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 页 >> 新闻资讯 >> 行业答疑

对于有特殊要求的,一般选择悬臂式交通标志

发布日期:2023-02-04 作者: 点击:

  悬臂式交通标志是在悬臂上安装路标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,一般选择悬臂式交通标志,具体应用情况如下。

  悬臂式交通标志适用于以下情况:

  1、立柱安装困难;

  2、道路宽阔,车流量大,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;

  3.视距或视线受限;

  4.对景观有要求。

  路内停车位的设置应当遵循保障道路交通有序、安全、畅通的原则。

  (1)设置路内停车场标志,处理好与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关系,保障各类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。

  (2)停车周转率应建立在停车需求调查和预测的基础上,合理确定路内停车位数量,集约利用道路资源。

  (3)路内停车泊位可根据位置和路号建立相应的停车诱导系统,并可与路外停车诱导系统和城市交通管理系统有机衔接。

  (4)人行道上应设置路内停车泊位,并满足承载要求。

  (5)路内停车位标志标线的设置应按GB5768的规定执行。

  (6)路内停车泊位与服务对象目的地的距离不得大于200米。

  (7)路外停车场出入口200m范围内,不宜设置路内停车位。

  (一)不应设置停车位的路段和区域

  (一)下列路段和区域不得设置停车泊位:

  (一)高速公路主干道;

  2)人行横道和人行道(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划定的停车位除外);

  3)十字路口、铁路道口、急弯路、窄路、桥梁、陡坡、隧道及距上述地点50m以内的路段;

  4)公共汽车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队(站)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m以内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设施的;

  5)距路口渠化区域20m以内的路段;

  6)水、电、气等地下管道工作井以及距离上述地点1.5m以内的路段。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cnmyjt.com/news/704.html

关键词:重庆交通标志牌,道路标志牌

最近浏览: